买到临期商品能索赔吗?临期食品不属于过期食品,通常不可索赔。但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可要求赔偿损失,并追加赔偿金。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但相关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并处罚款。临期商品应有明显标识,以便消费者辨认。
法律分析
一、买到临期商品能索赔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食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
二、“临期食品”是如何界定的
国家工商总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是: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保质期15天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4天。而一些保质期更短的食品,如新鲜肉类、易腐坏蔬果,它们的临近保质期可能只有几个小时。
首先,“临期食品”虽然通常会降价、打折销售,但“临期食品”依旧在保质期内,并不会有害健康或是让食品安全性下降,消费者只要注意一些事项就可放心购买。
在购买“临期食品”时,首先要确定食品包装完好,确定商品没有出现变味、变质。其次,买回后务必在保质期内食用。
另外特别提醒,乳制品、生鲜制品等保质期本身就短的商品,在临近保质期时往往会因为存储条件的影响出现变质的情况。消费者一旦发现该食品味道、外观出现异常,就应提高警惕。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买到过期食品的赔偿如下: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买到临期商品能索赔吗,其实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是不会危害健康的所以不可以补偿的,但是如果食品变质是可以要求补偿的,有些地方也出台了临期食品的相应措施,让临期的商品有突出的标识,让消费者能明显的识别出来。
结语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买到临期商品一般不能索赔,因为临期食品并不等同于过期食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然而,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针对临期食品的措施,要求对临期商品进行明显标识,以便消费者能够辨识。在购买临期食品时,消费者应确保包装完好,商品没有变味、变质,并在保质期内食用。特别是对于保质期较短的乳制品和生鲜制品,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