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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规划 法律问题

2024-07-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本地区打造成为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于一体的粤东地区新的发展极和新的城市中心。

针对粤东地区发展平台小、集聚能力弱、发展水平低等问题,在大力推进“三大抓手”建设的同时,由省级层面统筹布局,整合区域资源并引入新力量,将揭阳副中心打造成为面向未来的新平台,吸引高端产业和高端要素集聚,弥补原有平台带动能力不足的局限性,培育成为我省打造区域性新发展极的示范区,辐射引领粤东地区振兴发展,并为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探索新模式新路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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