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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展规划 法律问题

2024-07-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在长沙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单独点了 六大发展片区、五大产业新城 的名,释放了明显信号:

推动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临空经济示范区、湖南金融中心、高铁会展新城、南部融城片区 六大重点片区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建设 金霞新城、金阳新城、金洲新城、高铁西城、隆平新城 等产业新城,打造城市新增长极。

而从投资门槛,升值空间来看,目前六区一县中房价水平较低的 高铁西城、高铁新城会展片区、金霞新城、隆平新城、南部融城片区、临空经济示范区 将是值得多多关注的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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