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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有什么区别?

2024-07-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有下列区别: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事由,在该事由出现后,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任意解除不需要等约定的事由出现,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合同。

一、在我国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有下面情形的,可以法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另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二、合同解除权的主要类型

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1、约定解除权。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这种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在约定解除权时,对此种权利的行使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如解除权的发生情形、行使条件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效力等。值得注意的是,当发生符合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事由时,并不当然出现合同解除的后果,而是必须经由解除权人在解除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解除合同既可在诉讼外提出,也可在诉讼中提出。而如有解除权行使方法特殊约定的,则应依其约定。

三、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买卖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协商一致解除。若是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属于约定解除。若是既不能协议解除也不能约定解除的,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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