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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为什么拒绝代理某些犯罪案件?

2024-07-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刑事辩护律师在选择代理犯罪案件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涉及的罪名和证据、案件对社会的影响等等。如果律师认为代理某些犯罪案件可能对自身的声誉、职业道德或者个人安全造成威胁,就有可能会拒绝代理这些案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案件,不得拒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自行辩护,也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当事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书记员等人员,应当如实陈述所知情况,对所提问题回答真实,不得作伪证、隐瞒事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尊重职业操守,不得谎报案情,隐瞒证据,不得与当事人串通欺诈、败坏诉讼风气。”

综上所述,虽然律师有义务代理当事人案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案件性质恶劣、证据充分、对律师个人安全造成威胁等,律师也有权利拒绝代理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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