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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冰箱坏了应该什么负责?

2024-07-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租客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冰箱损坏,赔偿标准为损坏物品同等价格。如果冰箱损坏是火灾等意外原因造成,则按公平原则赔偿。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修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租客需承担维修费用。租客正常使用租赁物造成损耗不需赔偿,但不当使用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出租人有维修义务,如未履行,租客可自行维修并由出租人承担费用。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过错导致的维修义务。

法律分析

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冰箱坏掉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照损坏物品同等价格赔偿。如果出租房冰箱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租客损坏冰箱由出租人负责。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热水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由承租人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结语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客在使用租赁物时需合理保管和正确使用,如因其不当或过错行为导致损坏,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损坏是由于意外原因,如火灾等,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赔偿。出租人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除非租客的不当使用或过错导致损坏,此时维修费用由租客承担。双方需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履行维修义务,以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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