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需方企业性质:
生产商□总代理□经销商□分销商□批发商□个体□
第一条:总则
l、本协议的目的是制定有关业务往来的原则和条件。
2、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3、供方提供商户平台和网上购物的方式,仓储和物流由需方负责,供方协助。
4、供方向需方提供促销和广告的便利,费用由需方负责。
5、供方销售商品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需方在供方网站显示价格外向供方支付_______%返点。
第二条:协议的效力及交验材料
l、本协议根据甲、乙双方往来业务流程制定了最主要的事项。
2、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应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证件,甲乙双方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如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料与实际不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其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条:关于商品
l、商品的合法性和品质
需方提供给供方的商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可以合法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关于进口产品,需方应向供方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报关单等进口相关凭据。需方须具备相关商品的合法经销资格,严格遵守与所供商品的制造、销售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因需方违反此项要求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需方向供方提供异议商品甲乙双方协商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相关费用由需方支付或由供方在需方的货款中扣除。
2、商品的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价格以协议《商品报货单》中的实际价格为准。需方提供给供方的商品价格应保证低于需方向其分支机构及其它客户提供最低现金采购价%,供方会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抽检,发生两次以上商品质量或价格投诉的,供方通知需方改正,如在5天内不予改正供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需方如有价格变动,应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重新商定最后的供货价格。
3、商品的质量
需方保证向供方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同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信誉等相关损失的,供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在产品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为损失额的50%。
第四条:供货条款
1、需方承诺不向供方提供过临界保质期的商品或其他公司退调换商品,否则,供方不予接收,并退回需方,需方负担退货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仓储费用)。临界保质期标准为:商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正常保质期的70%。
2、商品退、换、调: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法规定的商品,或滞销、临期、残次等商品,需方在接到供方退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如需方不按规定时间退换货供方有权动用保证金。
3、需方按照供方网站的订单送货,凡与订单不符的商品供方各店不予接收,需方应立即重新按照供方订单补货。需方应按订单时间2天内将商品运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供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如供方需要,需方应按供方另行开立的订单供货。
4、需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供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供方确定经营,将按供方新商品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缺品责任:
(1)需方在一星期之内向供方通知存货量和断档产品信息,供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
(2)需方单品供货数量必须真实,如需方瞒报、谎报不能按时供货,需方向供方赔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赔偿。
(3)供方有义务向需方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和合理性建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结算。结算金额以供方网站显示各店接受反馈信息为准。
1)供方为需方结算其商品上月实际销售金额(按供货价计);
2)其它结算方式:月清□其它□
2.每月5日为对账日,每月10日结账。结算期限内因需方原因未能按时结算,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结算周期结算,不再单独办理。
3.支付方式:支票□汇票□电汇□现金□其他□
4.供方无故拖欠货款从结账日起所拖欠货款向需方支付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不论在协议存续期,还是在协议终止后,都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需方向供方缴纳入网费和保证金
1、产品入网费______________元。
2、产品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
3、需方在协议期内如没有违反供方产品质量协议,供方在协议期满后15日内返还保证金。
4、甲乙双方半年解除协议没有异议,入网费返还需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应按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另一方要求在30日内不予改正,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备注
第十条: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2.需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日,向供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供方同意。否则,视为需方不续约。
3.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需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十一条:其他
1.需方的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一式叁份,供方业务、财务各执一份,需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