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避申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与案件工作,但紧急措施除外。审判、检察、侦查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时应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回避决定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复议申请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整体回避概念不存在,可适用移送或指定管辖。
法律分析
民事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处理方式是可以适用指定管辖。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为维护审判程序的公平公正,法庭审判时,在当事人与本案有较大的利害关系,或是当时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从而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审判时,人民法院对当事儿提出的回避申请。此申请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其实在回避制度中,都是检察官、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的个人回避,并没有整体回避这一说法,如果是申请整体回避的,此时法院审查过后认为自己确实没有管辖权的,就可以适用移送管辖的制度,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是适用指定管辖。
结语
在民事申请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回避事由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一旦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除非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回避决定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在维护审判程序公平公正方面,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复议申请也可提出一次。总之,回避制度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可以适用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以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