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受理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于此同时,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第二审法院在经相应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审结,延长这个期限可以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质量,以免出现冤假错案。对于情况特殊还要延长的案件,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