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量刑的标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视频、计算机软件、书籍等作品,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以及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以及巨额违法所得。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如何进行民事裁定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是指侵犯著作权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上述的一项或几项处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4)未经录音录像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追究其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