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方式包括:未经同意私自转移资产、以规避债务或限购为名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或隐名投资、设置陷阱侵占共同财产、私自变卖共同财产、与他人伪造债务串通。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