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10,要求转警务督察即可投诉。派出所如果行政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投诉途径:公安局信访科;县、区、市效能办;各地公安局110;如果想要尽快见效并引起重视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投诉。
投诉警察成立会如何处罚:
1、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置。
2、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置。
3、作出其他处置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作出以下处置: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四)通报批评;
(五)停止执行职务;
(六)延期晋级、晋职或者降低警衔;
(七)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
(八)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九)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4、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件,除依照本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