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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营利为目使用肖像权的是否构成侵权?

2024-06-30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不以营利为目使用肖像权的,也可能会构成侵权。比如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或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一、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表现有哪些

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表现如下:

1、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使用他人肖像不当可分为非法使用营利型,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这种利用通常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通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二进制一般使用不当,这是指非营利性但未经本人同意善意使用,或者经本人同意,但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不当的使用;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指不法行为人恶意丑化、玷污、破坏他人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包括,修改、歪曲他人肖像,在别人的肖像上打印或画胡子、痣、疖子等,焚烧、撕裂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别人的肖像上涂污物;

3、擅自创作他人肖像,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画画,偷拍别人的照片等等。

二、政府机关可以干扰摄像吗

可以。只要不是带利益和诉讼的公益摄像,都是许可的。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以营利为目的的条件下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三、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视情况而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不属于侵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法定事由外属于侵犯肖像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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