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要考虑:
1、要准备好所需的证据材料;
2、证据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4、按时参加庭审。
一、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民事起诉的流程如下: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应携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主要的证据材料及其副本、授权委托书至法院进行立案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应当记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据、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日期。
2、原告身份信息。
如果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如果原告为法人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被告及第三人身份信息。
如果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如果被告为法人提供登记信息,即工商登记证明。
4、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5、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6、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一)原告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决定是否立案
1、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举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法院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诉讼,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诉讼相关材料,进入答辩期
1、法院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和其他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
2、被告接收到诉讼材料后,可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或者提交答辩状。
3、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对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三)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1、对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限内安排开庭审理,向原被告送达传票,传票应载明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2、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就案件事实发表意见。
3、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向原被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怎么审理交通事故?
1、立案阶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2、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3、开庭审理阶段。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4、裁判阶段。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三、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怎么走
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
1、当事人决定上诉后,应当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是否受理的通知书;
2、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检察机关立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
4、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再审。
一、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材料:
1、申诉书;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1、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
2、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的;
3、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4、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5、原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6、原判决、裁定所采信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7、原审法院应当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而未鉴定、勘验的;
8、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当事人决定上诉后,应当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是否受理的通知书;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立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再审。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材料,申诉书;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相关证据材料;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