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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行动方案

2024-06-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打假行动方案

转发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

汕龙府办〔2009〕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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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打假办制订的《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龙湖区今冬明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

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区打假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辖区卷烟市场环境,根据省打假办等五部门印发《广东省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粤打假办[2009]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汕头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汕府办[2009]148号)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龙湖区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部门有关打假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刑法》、《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广东省打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打击制假售假与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集中打击的方针,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在龙湖区掀起一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高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有假必打,打假务尽。抓源头、截流通,加大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查处力度,堵截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区或流经我区分销至市外的渠道;深入查处为制售假烟提供原辅材料、仓储服务和非法制造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以打击假烟运输、假烟商标印刷活动为切入点,以有效打击、摧毁假烟网络为目标,在生产、仓储、分销、零售各个环节查处中,通过研究经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抓捕制假主犯、要犯,加大追刑力度,使制售假冒卷烟违法活动得到进一步整治,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打假办和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公安、工商、经贸和烟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整个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具体负责专项联合行动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订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协同作战,形成点面结合、声势浩大的打击假冒伪劣新高潮。

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储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对涉案车辆的拦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快速应变能力,配合此次专项联合行动。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行为,配合烟草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和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整顿。

经贸(交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及相关线索的移交。

烟草部门负责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涉烟案件查处的后勤保障及有关费用支持。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执法部门打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中知法犯法、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整个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时间从20__年11月中旬至20__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__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进一步分析判断我区当前的打假形势和状况,结合今年以来卷烟制假的动态和趋势,有针对性制定具体专项打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联合行动领导协调机构。

(二)清理、打击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底)。在前一阶段打假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动。首先是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单位开展自查清理行动,对辖区内的闲臵厂房、仓库及边远偏僻房屋包括有路道通行的果园树林内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铲除制假隐患。以区打假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制假烟窝点包括手工包装假烟窝点和烟丝(叶)加工存放点;查处贩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及其货

运站、中转站,查处非法制造和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印刷点。进一步清理流通市场,规范卷烟销售渠道,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区烟草专卖局会同工商、公安部门查处销售假烟违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

(三)督查、总结阶段(20__年3月1日至31日)。由区打假办牵头,会同监察、公安、经贸、烟草、工商等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联合行动进行调研;召开有关打假工作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和旺盛战斗力,积极主动投入到这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中去。要下足功夫,不能放松警惕,充分认识到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重点性的认识,把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首要分子。

区打假办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能,定期召开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的开展。区公安、烟草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情报开发,有的放矢经营和查处涉假案件。要以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为切入点,加大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经营力度,提高网络案件经营质量和水平,深入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犯罪首要分子,有力打击地下

烟机销售网络、原材料供应网络、假烟运输销售网络,摧毁卷烟造假分子结成的经营网络。

(三)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区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车辆不得出现罚款放行等违法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出现公路“三乱”行为。

区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对涉假烟刑事案件坚决执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做到快侦、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不断提升我区打击假冒卷烟犯罪执法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要继续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打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刑法》的宣传,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做好重点地区村(居)农民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本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既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又教育广大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打假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题词:经济管理打假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__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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