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燃料管理工作,强化人员廉洁从业,提高燃料管理效能,公司决定从20__年3月11日起到10月31日,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为确保此次监察工作规范、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合同、计量、采制化等环节有效监督,梳理管理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强化管理,降低燃料成本,为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监察内容
1.信息公开
是否建立燃煤信息公布制度,对燃煤价格、采购、供应商选择、验收、结算等有必要公示的有关信息及时公示。
2.供应商管理
是否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供应商资信档案;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3.合同管理
合同审批、管理是否规范;燃料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质量、商务纠纷条款以及合同的其它约定条款是否明确,清晰严密;燃煤采购是否遵循“低价多进、就近采购、厂矿直供”的原则;对入厂煤水分、热值、二氧化硫等低于合同情况是否严格按1
照合同规定进行结算;是否对掺杂使假等严格处罚;是否存在代发煤。
4.入厂煤计量管理
入厂煤计量是否按规定定期检定、维护管理;计量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车车计量;计量数据统计、传递是否准确;计量管理是否规范;火车余煤是否清理。
5.入厂煤采制化管理
采制化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检定;发现来煤分层掺杂使假等异常情况时,是否进行取证、处理;采样、制样、化验人员技术操作是否规范;送存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验结果是否真实,有无调整化验结果和调换煤样等情况;采制化工序卡等记录资料是否完整、有无涂改。
6.煤场管理
煤场验收人员对卸车过程中发现的矸石、夹层、铺底等情况,是否做出扣吨或退煤处理,是否进行采样化验,并做好详细记录;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煤,盘煤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进行合理的配煤掺烧。
7.入炉煤管理
入炉煤计量、采样、化验等设备是否定期按规定进行校验,采制化是否规范操作;入炉煤采样机投入是否正常;数据记录、统计、传递是否准确。
8、人员管理
是否建立健全燃料从业人员档案;采制化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燃料管理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十不准”等规章制度;是否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9、统计结算
煤炭结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履行预付(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原始凭证、过程资料和会计记录凭证是否真实完备;燃料费用管理是否规范。
三、监察方法与步骤
1.组织机构
成立燃煤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公司燃煤管理监督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燃料采购部、燃料运输部、财务资产部、
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化学运行部、输煤运行部办公室设在纪监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组织实施。
(1)监督员对来煤采、制、化进行全过程监督。
(2)对计量、采、制、化记录以及合同结算等资料进行监察。
(3)通过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监察。
(4)设立违规违法投诉举报牌、举报箱,接受投诉举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监察建议和意见,限期整改。
3.总结归档阶段
认真分析梳理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堵塞漏洞,降低燃料成本,为实现公司目标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