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年度安全装备投入计划
二〇一四年度
苏杭河煤矿
运输年度安全装备投入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入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矿井安全措施,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炭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运输安全投入由煤矿集中管理、统一安排。
第三条运输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情况报本矿备案,接受监督。
第四条运输安全投入范围:
1、各个主运输线路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各种维修配件,计划投入40万元。
1—12月份完成
2、+2043水平主平硐1号皮带机头投入一台振动筛,一台慢速皮带,计划投入15万元。
3月份完成
3、+2043水平主平硐2胶带运输机投入1000米阻燃胶带,计划投入22万元。
4月份完成
4、防爆特殊型蓄电瓶电机车年审,预计投入1万元
5月份完成
5、+2150水平集中运输巷40型刮板机投入一台电机、减速器(备用),
计划投入3万元。
6月份完成
5、连接装置送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年审,预计投入1万元
7月份完成
6、斜井人车年审预计投入1万元
11月份完成
20__年度安全装备投入计划总投入83万元。
第五条总经理对生产安全费用计划全面负责;供销部是计划管
理综合部门,负责计划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供销部负责计划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保障供应,其它任何
单位不得擅自购买。
第七条经煤矿批准的运输安全投入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
要的,必须报本矿审批。
第八条各单位追加项目或计划内项目执行过程中超过计划资金
的5%时,必须报煤矿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如不超过上述标准又确属生产急需的项目,所增资金在
本单位不平衡的,可自行处理,但须报煤矿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和工程设
备管理。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验收交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计划项目,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生产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台账,按规定向煤矿财务部提交报表。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机电运输安全投入费用计划的实施实行统计监督。供销部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本计划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计划的解释权属XXX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