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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制度

2024-06-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制度

设计管理制度

一、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制度

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制度

一、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有效控制项目投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事宜。

第三条、责权部门:

公司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标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办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的法规、制度对本公司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2、负责制定工程招标工作计划;

3、编制起草招标文件;

4、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5、编制标底、确定招标方式;

6、组织投标企业报名及考察投标企业;

7、开标、评标、定标;

8、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工程管理部经办,报总经理审批,集团招标办批准。

(2)招标文件批准后,工程管理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第六条、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开标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评标。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定标。评标工作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考察合格后确定中标单位,报总经理及招标办审批。

第七条、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工程管理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与公司规章制度冲突处以公司制度为准。

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克服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不足与缺陷,提高设计质量,为工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需对图纸在功能需求上的满足性、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经济性等进行多方位的图纸审核,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变更图纸,均须进行图纸会审。

第三条、权责部门:

1、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经理层参加,会同设计单位、营销策划部等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2、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各专业工程师、预算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3、施工前图纸会审: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会审。

第四条、图纸会审要求:

1、设计单位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及文件后,参与图纸会审部门必须组织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学习及自审,认真熟悉图纸文件,了解设计意图,熟悉相关的技术标准及工艺流程。

2、各阶段图纸会审后,由工程管理部详细整理会审纪要,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后,分发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并将其归档保存。

第五条、图纸会审要点:

(一)方案会审阶段

1、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

2、房型、建筑层数、层高、建筑间距、退线要求。

3、建筑外檐形式、立面效果、屋面形式。

4、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及场区道路、出入口数量、方向等。

5、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燃气等专业设计说明。

6、消防及人防设计。

(二)扩初会审阶段

1、建筑设计:建筑平面详细布局,建筑各项量化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2、结构设计:桩基形式、基础类型、主体结构形式、内隔墙墙体材料、屋顶结构形式等。

3、给排水设计:

(1)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绿化排盐系统设计。

(2)给排水系统管道的管径、走向、材料。

(3)消防用水量的复核。

4、电气设计:

(1)变压器负荷、变电站系统的合理性、变电站低压侧出线的线位、各楼内底压配电室系统、各房间配电系统;应急部分。

(2)所用电线、电缆的合理性复核。

5、暖通设计:

(1)采暖方式、设备换热面积(型号)、换热站系统、室内采暖方式、系统的合理性等复核。

(2)管径、管材所选用是否合理。

6、燃气设计:由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7、消防设计:

(1)总控制室系统分布、智能报警方式及系统、消防防火系统整体设备、设施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消防规范。

(2)管径、管材所选用是否合理。

8、环保节能设计:设计是否满足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环保和节能设计的强制性要求。

9、绿化设计:由专业设计公司设计。

(三)施工图会审阶段

1、检查图纸目录、注解、说明、门窗表、工程做法、标高及相关标准有无差错和遗漏。

2、查对建筑、结构、水、电、暖、卫、地下管道及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内部结构与工艺管线、工艺设备有无矛盾。

3、查对各类构件、配件和特殊材料的供应渠道有无困难。构件在预制加工、运输和吊装过程中有无问题。

4、审查设计计算和采用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结构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5、建筑物与地下工程、地下管线之间有无矛盾,地基处理、围护及基础设计有无问题。

6、设计中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与公司规章制度冲突处以公司制度为准。

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通过遵循规定的控制原则和执行既定的工作流程,将项目总投资和单位成本控制在工程预算或工程合同造价的目标范围内,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的控制。

第三条、责权部门:

(一)工程管理部

1、负责设计变更的组织评审;负责设计变更对进度、质量、施工等方面影响的分析。

2、负责与设计院进行沟通,办理变更手续。

(二)项目部

1、参与设计变更评审,对工程管理部的设计变更办理工作进行督促。

2、负责设计变更的组织实施。

(三)总工程师

1、负责设计变更的总体控制和技术问题的处理;

2、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审,并签署意见;

3、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核。

(四)造价部

参与设计变更评审,负责设计变更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分析。

(五)营销策划部

参与设计变更评审,负责设计变更对客户和销售产生影响的分析。

(六)其他部门

参与设计变更评审,提出相关专业评审意见。

(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

第四条、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包括:

(一)设计变更;

(二)工程量变更;

(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的变更;

(四)施工时间的变更;

(五)施工工艺或施工次序的变更;

(六)合同条件的变更。

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一)尽量减少的原则。各部门技术人员要充分做好工程前期工作和施工前准备工作,把工程变更降至最低限度。

(二)严格控制的原则。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健全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防止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改变工程规模,增加工程投资费用。

工程变更的管理范围划分

(一)造价部负责合同造价指标变更的控制管理;

(二)工程管理部负责负责工程量变更、施工时间、施工工艺或施工次序变更的控制管理。

(三)总工程师负责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变更控制管理。

(四)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具体实施管理。

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一)总工程师依据权限具有工程变更的现场决定权。

(二)造价部负责所有工程变更的计价审核和变更备案。

(三)工程副总经理负责一般工程变更的最后审批。

(四)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项目投资、工期影响较大的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变更程序

本规程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控制程序和控制要求,其他类工程变更根据第六条划分的职责范围,参照以下设计变更规程执行。

设计变更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1、设计变更的提出分以下几种情况:

——由公司内部提出的变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项目部、营销策划部、造价部等;

——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客户提出的变更。

2、各种情况提出的变更均需以书面的形式向工程管理部提出。

3、工程管理部应在一天内对变更要求做出初步判断,并上报总工程师做出技术内部评审处理决定或意见。

(二)设计变更的处理

1、设计变更的种类划分

(1)否决性变更

——严重影响工期;

——可能对结构造成重大改动;

——影响其他客户。如改变给排水、燃气管、排气道的平面位置等;

——影响周边关系或严重污染环境。

(2)重大变更

——影响总平面布局;

——改变单体外立面;

——设计户型改变;

——使用功能变化;

——装修标准变化;

——成本造价变化(成本造价发生单项变更5万元以上的)。

(3)一般性变更

除(1)、(2)以外的的变更为一般性变更。

2、属于否决性变更,工程管理部应予以拒绝(经工程副总经理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3、属于重大变更,工程管理部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设计变更根据提出单位的不同审批程序略有不同。

4、工程管理部初步判断属于一般性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审定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自行组织评审,评审可行的情况下,应在三日形成《设计变更评审单》,报工程副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内部提出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公司除项目部外的内部人员或部门申请变更的填写《设计变更评审单》,报工程管理部初步审核,总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由工程管理部按变更流程进行审核。

2、工程管理部对于变更情况应初步判断,经总工程师审核是否属于一般性变更,属于一般性变更应由总工程师自行组织评审,评审可行的情况下,应在三日形成《设计变更评审单》,

报总经理批准;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提交总工程师及总经理批准。

3、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造价部、营销策划部等相关部门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初步评审。

4、各项设计变更评审应有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和造价部造价人员参加。参加人员分别负责技术上的可行性审查,负责评估对工期和进度的影响,评估对造价成本的影响,签署《工程变更评审单》,各部门应评审内容意见。

5、《工程变更评审单》的内容应包括:

(1)变更原因;

(2)变更对其它专业的影响;

(3)投资、工期的影响。

6、《工程变更评审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将评审和审批结果回复变更提出人或部门。

7、重大设计变更时,总工程师将初步评审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工程管理部在征求设计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下发《工程变更单》和相应的变更图纸。工程管理部在取得最终变更方案后交造价部。工程管理部将《设计变更单》和图纸转项目部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如有意见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报总工程师审批决定。

8、一般变更的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自行进行评审,并将变更方案提交造价部;项目部将相应《设计变更单》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四)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施工单位将变更申请、变更方案提交给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召集相关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现场实际条件等因素对变更申请、变更方案进行研究,同意的出具书面意见一并交给项目部,项目部认可后提交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初步判断是否属于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的转交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核和评审。

3、重大变更的,根据公司内部评审或审批通过的情况,由工程管理部将《设计变更单》和图纸转项目部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通过的情况,由监理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后返回施工单位。一般变更的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自行进行评审,项目部将相应《设计变更单》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通过的情况,由监理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后返回施工单位。

(五)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监理单位将变更申请、变更方案提交给项目部,项目部认可后提交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初步判断是否属于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的转交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核和评审。

2、重大变更的,根据公司内部评审或审批通过的情况,由工程管理部将《设计变更单》和图纸转项目部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通过的情况,由工程管理部出具书面意见后返回监理单位。一般变更的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自行进行评审,项目部将相应《设计变更单》下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通过的情况,由项目部出具书面意见后返回监理单位。

(六)客户提出变更审批程序

1、客户提出的变更应由营销策划部代表客户形成文件的形式的要求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本程序进行评审。

2、当评审结果为不予变更时,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变更评审单》上签署不予变更意见后返递营销策划部,由营销策划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

3、当评审结果为可以变更时,营销策划部通知客户认可变更费用并签字,否则不予变更。营销策划部将客户签字后的变更预算及方案复印三份递交造价部,原件入该业主合同档案。

4、财务部将变更费用列入该客户应收款户(交房时结算变更费用)。

设计变更注意事项

(一)所有设计变更由提出方填写出具《工程变更评审单》,提交项目部或工程管理部。

(二)所有设计变更由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对变更进行分析,造成即成损失的,要明确责任后实施变更。

(三)所有变更由造价部依据最终变更方案做工程变更预算,将变更提出方签字后的变更预算及方案自备一份与施工单位结算,其余分送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和财务部。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的修改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报监理,通过监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公司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五)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授权范围行使对工程变更的建议、审核或确认权。

(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变更,公司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情况,不得施工。

(七)设计变更不得改变规划设计和消防、人防、防疫等设计方案。已经过审批的项目,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建设规模时,应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必要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重新确定。

(八)设计变更涉及总图改变时,由工程管理部报规划管理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其他由工程管理部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九)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必须经过监理和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批复。施工组织进行的调整,不得影响合同约定的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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