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专业
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办法
根据新矿安字[2011]3号文《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法》规定,为进一步搞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现场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专业生产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真正的使采煤工程质量与经济挂钩,现制定采煤专业质量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条件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2、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3、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4、工区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取消评比资格,按照不合格进行处罚。
二、参加质量标准化评比单位
采煤一区和采煤二区所有在籍生产的回采工作面均纳入检查评比行列。
三、质量标准化等级
依据工程质量检查表进行得分评比,共十大项内容,总分100分。(标准附后),执行班评估、旬检查、月验收制度,安检员每班质量评估占月度质量得分的30%;安监处及采煤专业每旬进行检查占质量得分的30%;矿每月进行验收占质量得分的40%;最后将自检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所有参评工作面月底根据最终得分评定等级,并按规定奖罚。
评定等级分类如下:
1、优良品为总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
2、合格为总分达到90分到95分(含90分);
3、不合格为总分在90分以下。
四、采煤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
1、月度质量检查得分达到优良品奖工区5000元;
2、月度质量检查得分达到合格不奖不罚;
3、月度质量检查得分不合格对工区进行罚款5000元。
本规定自20__年1月起执行。
陷落法顶板采煤工作面
充填法顶板采煤工作面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