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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职责与规范

2024-06-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教师工作职责与规范

教师工作职责与规范(20__年9月修订)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规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3、遵循教学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学生素质的培养。

5、积极承担中心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以及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6、课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备课活动,并写好教案。

7、按规定认真填写教学、实验日历(含电子版),并在开学第二周上交中心。

8、上课时应带齐“八件宝”(教材、教案、日志、日历、备课笔记、教学大纲、参考书、电子课件)。

9、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手机等通讯工具在上课期间必须关闭。

10、进入课堂应仪表端庄,言谈得体;要严格课堂纪律,对上课迟到、旷课、不遵守课堂秩序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11、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具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12、及时批改作业,对通性错误进行分析总结;有针对性的做好对学生的辅导工作。

13、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2次。

14、因故需调课、停课或请其他教师代课,要严格按教务处《调停课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

15、严禁利用教学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品、礼金,推销书籍或变相推销物品。

16、积极参加教研和科研活动,完成学院规定的教科研任务

教师工作职责

一、教师应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学生全面负责,对全体学生负责,爱生育人。教师不仅是学生学习上的指导者,而且是青少年思想品格上的引路人。

二、教师应遵循教育方针和“三个面向”的要求和所任课班级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包括班主任工作计划)。填写好《教师手册》,完成好学校规定的工作总结。

三、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1.认真备课。教师要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明确每节课的目标及要求,设计并写好教案。

2.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保质保量地充分发挥课堂40分钟的作用,扎扎实实地完成每课时、每单元的教学要求。

3.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要根据教学要求,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要讲求实效,搞好讲评,引导学生及时订正错误,扎实学好每项知识。

4.认真辅导。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热情辅导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尽力帮助他们跟上教学要求,对成绩优秀的学生,注意引导他们发挥其特长。

5.认真搞好实验实习。教材规定的实验实习要求,应尽力完成。根据可能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培养学生科学观念、动手操作等能力。

6.认真测验、考试。做到命题确切,份量恰当,要求严格(包括考场纪律和评分),分析准确。

四、重视第二课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培养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眼界,增长知识,培养有关的技能技巧。

五、教师应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积极进行各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开拓前进,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六、教师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科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

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德才兼备,注意为人师表,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知识渊博、懂得教育规律的教育工作者。

七、服从学校的调、代课安排。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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