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成长结对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二、参与对象:
结对对象:
1、教龄在5年以下的新教师(不含5年)。
2、任班主任工作未满2年的现职班主任(含2年)。
3、其它自愿参加的初级职称教师。
指导教师:
1、中学高级职称、县级骨干以上的教师之一。
2、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教师自愿申报者,指导教师具体人选由校长室经研究后确定。并指定结对帮扶对象。
三、结对要求:
为保证结对帮扶成效,在帮扶过程中帮扶教师和指导教师必须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帮扶教师要求
(1)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课堂教学1节,每月送科教室审核检查。
(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每学年完成读书笔记1本,读书随笔1篇,撰写教学反思1篇和总结1篇。学期结束时送科教室审核。
(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每学期上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由教务处记录登记,并留存教案与评议记录。
(4)每学期编制有代表性的试卷1份,由教研组对试卷作出恰当的评价。上交教务处留档备查。
(5)送交指导教师审核的教学设计每学期不少于6次。学期结束时上交科教室接受检查。
(6)每学期向学校全体教师展示一项精品课件。
2、指导教师要求
(1)对帮扶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
(2)与帮扶教师交流研讨每月不少于2次。
(3)指导班级管理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4)指导班队活动组织与设计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指导帮扶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以上各项活动均须记录在册,在学期结束前向科教处上交培养手册。
四、考核与奖惩
帮扶教师与指导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年度考核时帮扶对象的对应业绩量化计入指导教师考核分,对帮扶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