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信人员户口可以迁移户口。原因如下: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3、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如下:
1、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3、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5、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