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成立后股东只能获得股票。股票是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也是获得股息和红利的证券。股东可以凭股票主张自己的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股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份。因此,股票作为持有人享有股东权益的权利凭证,必须在公司依法成立后才能交付给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