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上追逃后,一旦发现嫌疑人,全国的公安都可以进行抓捕,抓住后移送承办的公安机关处理。一般的逃犯不是属于全国通缉,如果犯罪性质严重,达到了全国通缉的要求,就是属于全国通缉,国内警察都可以抓。全国公安机关以在逃时间长、缉捕难度大的经济犯罪逃犯,以及中央追逃办确定的重点逃犯、当地影响大的在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为重点,深入推进“信息化导侦 数据化实战”,通过国际执法合作主动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