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委托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2024-07-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一、委托人可不可以随时终止委托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委托合同一方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没有履行注意义务,忽视了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地解除了委托合同。虽然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不能归咎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咎于委托人,委托人不会赔偿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劳务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并且都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务,这是两者的相同之点,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的话,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委托方面的合同有可能是无偿合同,但是劳务合同基本上都是有偿合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