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构建新型家禽集中屠宰、产品冷鲜供应服务体系,满足禽肉产品消费需求,保障市场供应。二是目标任务。提出到2025年各县(区)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数量和推进任务。三是设置规划。明确了各县(区)、乡(镇)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要按照“控制总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满足需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