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福建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和其他赔偿标准是本文的重点。误工费的金额会因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有所不同,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费。残疾赔偿金则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而人身损害和工伤在基础关系、赔偿标准、适用法律、处理机构、伤残鉴定机构、举证责任、赔偿主
法律分析
福建省规定,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计算方法。误工费的金额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其他赔标准如下:
1、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人身损害和工伤是一样的吗?
人身损害和工伤是不同的,关于人身损害和工伤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公民若是因为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才导致自己的身体收到了损害,那么无疑是可以提出获得赔偿金的请求的。至于具体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受害方在提出赔偿请求之前,最好是拿出相关证明自己确实有获得赔偿金资格的证据。
拓展延伸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者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
具体来说,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受害者在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损失上,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是由于交通事故对方车辆或行人过错导致的,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更高。
另外,受害者在要求赔偿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书、医疗证明等,以便确定赔偿金额。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者和肇事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总之,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依法规定的,受害者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因对方车辆或行人过错导致损失,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更高。
结语
福建省规定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计算方法,误工费的金额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其他赔标准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费。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而人身损害和工伤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发生的基础关系、赔偿标准、适用法律、处理机构、伤残鉴定机构、举证责任、赔偿主体和责任划分等方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