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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起诉离婚的是在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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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在东莞离婚怎样离

外地人在东莞,通过登记离婚是不可能的了,因为登记离婚必须在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所以,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法院。住所一般以户籍所在地,如果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如果你们双方任何一方来东莞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且现还在东莞居住,则可以该方为被告,对方为原告向东莞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调解。

二、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异地离婚只能通过诉讼。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地域管辖。也就是说,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婚内精神侮辱可以离婚吗

可以起诉,但一般法院不会离婚。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的一方是原告,被起诉的另一方是被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点: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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