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纠纷,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立案。一般来说,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有立案的资格:
1. 具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或单位;
2. 享有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转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土地托管权等土地利用权的自然人或单位;
3. 与土地有关的各类权益人。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无权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土地权属界定,应当依据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没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土地托管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以其授权的单位发给书面证明。
第三十六条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仲裁裁决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或者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