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厂转让协议书 篇2

2024-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XX县经济,促进XX县禾木业加工厂的快速发展,把木材加工做大做强,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XX县禾木业加工厂(以下简称有禾加工厂)已经办好的证照交给乙方自主经营。

  二、合作经营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合作利润缴纳方式: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书之日起乙方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利润款人民币xx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把有禾加工厂的二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木材加工许可证》办理好,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把有禾加工厂的土地平整好,包括道路也要平整好,甲方把土地和道路平整好后及时通知乙方,平整土地和道路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有禾加工厂的用电电源、变压器的购买,高压线的接通及变压器的安装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有禾加工厂的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水管甲方要接到有禾加工厂旁边,用水所需的水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合法经营,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安全生产,安全用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乙方必须认真把有禾加工厂的经营正规化,不得利用木材加工厂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2、乙方进场后,场地及道路的硬化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后有权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建造厂房,晒板场及职工宿舍,由此所支出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每月必须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一次,乙方经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意外伤残、死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的职工不得在宿舍内擅自用电炉进行烤火取暖,若给甲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以上;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由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按时向国家缴交各种税费;

  6、乙方在经营期间所购置的机械设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经营期间在租赁土地上所建造的所有设施,在合作期届满后,乙方不得对所建造的房屋、厂房、晒板场及道路的硬化等等进行破坏、拆除损毁,乙方必须要对这些设施保持原状并交给甲方;

  六、乙方进场后,每上壹台刨板机,甲方则赠送壹亩土地给乙方作建厂房场地、仓库、职工宿舍等,但乙方每上壹台刨板机则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利润款贰万伍仟xx元(¥25000.00)整,且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每台刨板机)壹万xx元(¥10000.00)整,以此类推……,如果乙方需多要土地经营,甲方则按每亩壹仟伍佰xx元(¥1500.00)整收取租金。但甲方对乙方多要的土地作总量限制,限度只能给亩。

  七、在合作经营期间,如果遇国家对有禾加工厂进行征用(收),国家对所办的企业进行经济补偿,所得的补偿款由甲、乙双方各享50%的分成。

  八、违约责任: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合作利润款超过5天,甲方则按乙方应交纳的款项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超过10天未交纳,甲方可单方与乙方解除协议。

  九、如果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撕毁合同,违约方则要向守约方支付20万xx元的违约金。

  十、甲方必须确保合作经营的土地无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无条件地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在合作经营届满后,若乙方继续欲与甲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