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x5年5月10日在公司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安康先生签署《借款协议》,向安康先生无息借款5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矿业的诚意金,借款期限1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意向合同书〉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与李晓明先生就股权合作事项签署《意向合同书》。
特此公告。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x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