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持证人持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
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有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