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
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宿舍楼清洁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制度实行。
第3条 全体住宿人员须严格遵行本制度。
第4条 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清洁卫生知识。
第2章 宿舍楼卫生管理
第5条 宿舍内卫生由住宿人员负责清洁打扫,走廊、公共卫生间卫生由清洁员负责。
第6条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7条 每间宿舍设立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制定宿舍卫生值日表。
第8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9条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舍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人事行政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第10条 宿舍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凡住宿人员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11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员工宿舍卫生进行抽查,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应责令值日人员立即清扫,直至达到标准。
第3章 宿舍楼卫生要求
第12条 宿舍内卫生应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被褥整齐干净,窗户清洁明亮,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13条 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上乱刻、乱画、乱钉。
第14条 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第15条 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16条 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