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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饭店员工规章制度 篇2

2024-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餐厅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餐厅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餐厅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餐厅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餐厅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餐厅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餐厅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详见附件

  1、根据餐厅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餐厅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餐厅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3000元计发(包含全勤奖、交通补助、话费补助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

  1、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2、绩效考核按照餐厅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餐厅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餐厅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餐厅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餐厅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六、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30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30

  2、餐厅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餐厅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餐厅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餐厅代扣代缴。

  5、餐厅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餐厅考勤制度办理。

  七、以上制度均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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