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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时效两年还是三年

2024-07-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当事人因为继承纠纷去法院起诉的时效是三年,但是继承的时效是永久的。当事人如果有继承权,那只要继承开始,那就可以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要求继承遗产。如果继承人不知道继承已经开始,那在知道以后还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遗产的。

一、三个女儿的老人怎么赡养

1.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2.义务永远有,但如果儿女没任何经济来源,那也没办法.是否给钱跟是否成家没关系

3.不分大小,三个人都是平等的

4.没法改变,中国传统观念如此,但老人如果觉得只由儿子尽孝,女儿一点义务不用进(包括出钱和出力),那当儿子的就应让他立遗嘱将来全部家产分给儿子,这是人之常情.老人如果没有这个遗嘱,去世后财产同样有两个女儿的份,只是因为没照顾过老人,会分的比较少(当然也是在女儿要求的情况下,农村一般当闺女的也不这么要求,尤其在分房上).

5.当然可以

6.儿女是不是必须给钱,看老人怎么要求,老人有权利管儿女要钱,不管他自己有多少钱,他如果不要,也由他自己.告诉楼主个极端的情况,即使你父母从小就把你扔了,没给过你一分钱,但你长大后,如果他们找到你,提出了赡养的要求,你仍然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只是你可以给他们很少很少的钱,是那个意思就可以.还是被扔的前提,就算你开始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存在,等你知道以后,你都有权利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如果他们已经去世,遗产已经分给了自己的其他子女,那你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把自己的那份拿过来).总之,父母需要养儿女,儿女也需要养父母,这是并列关系,而非第一个是第二个的前提.我说的那个情况,你可以去告父母遗弃,让他们赔你钱,实际有可能就和你需要给他们的赡养费抵消,但理论上你仍然需要给赡养费.一句话,只要他们生了你,你就要给赡养费.遗产未必就是钱,那几间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劳动工具,甚至老人的衣服日用品都是遗产的范畴.你要觉得现在儿子那个情况比较亏,直接要求让他两个妹妹每个月出钱就可以了.至于你说的争房的问题,如果老人活着的时候不表明态度,那等他去世就是三个子女都继承,儿子可以根据自己进义务比较多要求多分,至于多少算多,反正能和自己两个妹妹达成协议就行,无法达成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决。

二、遗产继承有没有期限

遗产继承是没有年限的。但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所谓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继承是非常多的,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很多,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而在实践中因继承遗产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遗产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法律对遗产继承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举一个例子,某张老先生有一住宅是个人合法财产,未立遗嘱,其死亡后,其二子均未声明放弃继承此遗产,但因二人工作繁忙,均无暇顾及此房产,仅是派人照料。十年后二人在如何分割这一住宅时,发生争执,此人二人诉至法院,虽被继承人死亡是十年前,但是因为法律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以他们的诉讼还是可以提出的。而且,他们二人也并没有放弃继承权,虽然十年间没有处分这一做为遗产的住宅,但是他们并没有明确放弃遗产的表示。因为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此诉讼法院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分清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与对遗产着手分割的时间是很重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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