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的领导。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是完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并影响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十三五”规划周期,加快、加强我省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建设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应引起我省高层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涉及部门、行业较多,需要有部门完善顶层设计,协调各方关系,统领体系建设工作,建议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2、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法律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法规是征信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征信主体法,出台了《征信管理条例》,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仍未颁布,而且关于中小企业具体的相关制度也需要根据其特点有专门的办法和制度。
3、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大数据处理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要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推动征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使向社会开放的征信数据库更加完整和详实。
4、健全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和资信调查制度。信用评级机构和银行可以利用其组织优势,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协会等信用组织收集或购买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商业化运作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
5、扩充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提高银企交易效率。要把工商、税务、司法、社保、环保、质监等部门的中小企业信息纳入信用档案,通过地方征信平台进行统一搜集、采集、整理工作。凡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将优先列入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客户培植计划,以及项目推介、技术改造、企业招投标等方面将获得优惠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