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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

2024-07-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就生效。合同生效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如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构成条件、法律意义、作用阶段和责任形式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之间的关联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成立后是否产生法律效力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当主体不存在瑕疵,且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时,合同即刻产生法律效力。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现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一定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判断。比如说,没有欺诈胁迫,损害到国家利益和其他人员的利益的情况之下。一般是有效的。

结语

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之间的关联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成立后是否产生法律效力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构成条件、法律意义、作用阶段和责任形式等方面。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三条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二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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