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职工生育产假从90天延长至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享受15至42天产假。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或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或用人单位支付。哺乳期女职工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分析
2022年深圳休产假有多少天
2020年深圳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拓展延伸
深圳2023年的产假政策有哪些变化?
深圳2023年的产假政策在多个方面有所变化。首先,产假时长将延长至180天,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30天。其次,对于单亲父母或双职工家庭,将额外提供10天的陪产假。此外,产假期间,员工将享受全薪待遇,而不再是之前的80%。此外,深圳将引入弹性产假制度,允许员工根据个人需求,在产假期间选择不连续休假或部分工作。同时,深圳还将加强对产假权益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辞退行为。这些变化旨在进一步提升职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家庭和工作的平衡。
结语
深圳2022年的产假政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对于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深圳2023年的产假政策将有所变化,产假时长将延长至180天,陪产假将增加至10天,并提供全薪待遇。同时,引入弹性产假制度,加强产假权益保护,禁止歧视或辞退行为,促进职工福利和家庭工作平衡。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