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并在30日内不起诉即解除裁定保全。申请人需提供明确线索,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则请求驳回。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应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拓展延伸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多长时间内不起诉,裁定将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裁定将解除保全。因此,人民法院接受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多长时间内不起诉,裁定将解除的问题的答案是6个月。
结语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明确线索。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若在30日内不起诉,则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人也可以在起诉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若法院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未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