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婚前女方个人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婆婆无关干涉房产的处理。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女方名下, 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男方去世,婆婆通过继承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就可以干涉女方处理房屋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