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垃圾分类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的标准
1、按垃圾类型分类:根据垃圾的种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瓶、玻璃瓶等;有害垃圾包括电池、荧光灯管、废油漆等;厨余垃圾指食品残渣、果皮、蔬菜叶等;其他垃圾包括残留物、卫生纸等;
2、标准分类名称: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类命名,以便于居民理解和记忆。例如,在上海,可降解垃圾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称为“干垃圾”;
3、分类方法:确定每种垃圾应当如何投放分别的垃圾桶中,如何正确使用垃圾袋包装;
4、垃圾分类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垃圾分类规定适用于哪些区域或单位,比如是全国范围是仅限于某些地方或小区。
综上所述,上海市自2019年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制度。这使得上海在垃圾分类方面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和实践,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其次,上海拥有特殊的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如垃圾焚烧厂、生物处理厂等。这些设施需要考虑到其运行技术、处理能力和废气、废水排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从而需要针对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
【法律依据】: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