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每学期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定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情况,向系(部)主任进行汇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交系(部)和教务处各一份。
2、教研活动制度: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讨论,处理教研室日常事务和其它重大问题,认真记录教研室开展的每次教研活动(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出勤情况、活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
3、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应进行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相关教学方面的讨论研究,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进行集体研究。
4、听课评课制度:结合学院听课评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或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并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记录。同时,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新开课程及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及时向系(部)反馈意见。
5、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授课情况外,每学期期中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统计教学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对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予以表扬。
6、带培制度:教研室要积极吸收新力量,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积极帮助新教师,新教师的带培应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7、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教研室所有设备、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