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反映在学校中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学校教育认识不够和管理不当,有可能造成突发性的严重后果。学校必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在加强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好对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把防范工作伸向学校的各个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预案》。
一、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应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应与心理辅导老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2、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在这类学生毕业之前进行密切关注。
二、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工作、学科渗透、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保安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
5、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校德育处以及医务室;德育处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该生对其他学生带来的消极暗示等负面影响,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团体或个体辅导,以获得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的支持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