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朝阳居小区十号楼西单元三楼东户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
二、本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4,500元,每半年初交2,250元。
三、乙方承租期间,水、电、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方提供屋内配套用品:厨房洗菜盆,卫生间座便器,洗脸池,水、电、气全通,屋内地砖完好。
五、乙方入住前须向甲方交付1,000元房屋及设施安全保证金。承租期满,房屋及设施完好,按时交房,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1,000元。
六、房屋租赁期从20__年农历正月十六日至二零xx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到期如续租,甲乙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租金另行商定。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果提前退房,所交保证金不退。
八、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在保证金中扣除)
九、乙方不得在该房内存放政府规定违禁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进行违法活动,应自觉接受小区管理,规范使用水、电、气。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十一、合同到期,乙方应按时交房,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开启房间门锁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