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护采购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供应商的承诺,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价格及交货地点
供货产品名称:
市场批发价: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交货地点:阳信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各学校食堂。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交付的品牌、数量等与所签合同约定不符合的货物。
2、甲方有权没收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问题原材料、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供货合同。
3、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配送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核实后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协议在定点供应商或配送企业中购买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食品。
2、甲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与乙方协商并明确所送货物的用货要求及数量、送货周期、送货地点等具体事宜。
3、甲方对协议供货食品验收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监督用货学校执行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期满后一月内,乙方可向学校索回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供货学校交纳质量及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协调确定。
2、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账目结算要向学校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
3、乙方必须执行承诺的优惠折扣和售后服务。
4、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足量配送原料,不能影响乙方学生正常就餐。
5、在乙方提供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用货学校提出换货或退货要求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做出处理。
6、每月底向学校安全办提供“学校食品采购清单”,便于县教体局安全办和学校安全办监督具体采购人是否执行定点采购。
7、乙方送货到用货学校指定地点,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运输过程不允许影响产品质量与新鲜程度。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送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乙方向供货学校提供以下证件:
①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证明;
②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0xx年3月1日(含20xx年3月1日)之后出具的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
③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④每批次检疫检测证明。
三、验收标准、方法
学校要建立完善进货台账,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要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关,学校在接收配送企业货物时,应由2名工作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配送企业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违约及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因食品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检测鉴定后,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没收问题原材料和乙方履约保证金,解除供货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学校将根据违约情节,给予定点供应商警告、扣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等处罚:
(1)因配送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连续两个月学校满意度低于70%的;
(3)供货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因供货商主观原因配送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
(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及时配送,影响学生就餐的;
(6)不执行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影响学校具体采购人工作或带来经济损失的。
3、如甲方有严重违约行为,乙方可向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提出终止协议申请。
4、甲方食堂为承包的,食堂承包方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乙方向甲方送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但运输过程不允许影响产品质量与新鲜程度。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与各用货学校食堂另行签订供货补充协议,详细确定各食堂的用货要求、用货数量、送货时间、送货地点、送货周期、货款结算周期与方式等具体内容。
8、合同执行期间,对于出现校方验收不合格情况,校方拒绝接受,并立即更换。
9、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各方协商解决。
六、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提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各存一份。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履行期: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12日止,合同期满自行废止。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