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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合同 篇16

2024-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许可乙方使用技术秘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许可使用技术秘密内容:

  甲醇燃料及其添加剂与变性醇配制技术,甲醇燃料产业化应用系统工艺集成,以及品牌授权。

  第三条许可使用技术秘密及产品销售地域范围:

  省全境(行政区划)。

  第四条许可使用技术秘密的前提条件:

  甲方正式成为乙方法律认可的股东(甲方成为乙方正式股东相关情况另以协议规定)。

  第五条许可使用技术秘密的主体范围和保密期限:

  乙方需严格保守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保密期限为10年,自甲方交付全部交付乙方技术资料之日起算。

  第六条技术培训指导的内容、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

  技术资料交付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负责在技术许可的范围内(包括在生产、调配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在甲方法人住所地指导培训乙方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如果乙方需甲方技术人员去其现场指导培训时,甲方人员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知识产权保证:

  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的技术秘密专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并承诺可有效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因使用本技术秘密生产的甲醇燃料在销售中引发的信誉或商业利润的损失,也不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由于甲醇燃料在销售中造成乙方损害或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是指导培训乙方,使甲醇燃料的性能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第九条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均有权在协议签约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另立附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乙方首付甲方伍拾万元即行生效。许可使用期满或本协议中间解约,不影响保密条款效力,保密期限依然有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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