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生产的积极性,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饲养灰天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乙方将特种天鹅__只,委托给甲方饲养;
乙方的回收价格:
1、个体7-8斤重的,残疾户每斤______元,特困户每斤_____元,一般户每斤______元;
2、个体8斤以上的每斤上浮_____元;
3、个体7斤以下的每斤下浮_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回收鹅必须无疾病、无伤残、饲养天数不少于70天;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乙方提供,苗鹅费用在结算时,农户须支付苗鹅成本费每只_____元,提供苗鹅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申明:甲方在饲养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天鹅送人,不得出卖、转让,不得私自宰杀食用,如有违约,一经发现,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每只________元。
第五条 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1、甲方必须具备饲养技术和生产设施,提出申请,并经乙方检验合格后,方可饲养;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 乙方申明:
1、甲方应作好鹅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偷盗,凡发生较大损失的,应立即通知乙方,知情不报,按结伙自盗论处。
2、甲方对特种天鹅的疾病,要加强监察、预防和治疗,如有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3、甲方在饲养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甲方自负,发生亏损与乙方无涉。甲方自备的场地、工具、设备等,也应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______-;地点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 。
第九条 检验方法:________ ;检验时间:_________ ;检验地点:________ 。
鹅的回收称重应在饲喂后2小时后进行,回收鹅如发现饲料掺砂或掺其他有害物质,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回收后10天内现金或支票付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饲养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苗鹅或天鹅送人,不得擅自出卖、转让,不得私自宰杀食用,如有违约,一经发现,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每只2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条件: 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象山工商分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
养殖户(签章) _________收购方(签章)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