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西乡商会大厦项目工程的通风及消防给水分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乡商会大厦通风工程安装施工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兴业路与共乐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
西乡商会大厦楼体内除空调风管以外所有设计范围内的通风及消防给水工程安装施工。具体见附后的工程预算清单。
4、质量等级:按相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有关消防通风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甲方只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及临时水电接驳口)。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乙方进度款支付如下:在完成地下室通风设备及风管安装与消防给水工程经我方初验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20%,款项为 万元,在主题结构封顶后完成楼宇内所有风管及通风设备设施安装后支付总款项的40%,款项为 万元,在完成通风设施与消防联动测试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20%,剩余款项在发包人办理审计结算后28天内付清余款(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4%)。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在一个月内退还50%(无息);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在一个月内再退还50%(无息);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技术工人及1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我方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的工期进度安排,满足和服从我方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不得延误。若超工期每一天赔偿甲方500元,以此类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员、设备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进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班组进行赶工,其赶工的费用按本合同承包单价的两倍付给另聘班组,分割项目结算价款做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签字认可。
五、施工质量
1、乙方应保证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范等组织施工,若有临时更改,以甲方的水、电技术负责人书面通知或在施工图上签字为准,方可施工。
2、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3、乙方对甲方项目部的技术、安全交底要认真及时执行。
4、乙方完成的成品项目经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甲方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分项验收前,在发出通知的2小时内;分项验收后,在发出通知的半天时间内。若乙方不执行整改,甲方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所有质量验收及工期要求按业主方与甲方所签合同要求同步进行。
6、水电施工时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负。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字符,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4、乙方所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胸卡及其它防护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各种机具电缆必须合格,禁止私拉乱接,绝对禁止使用防护措施不合格的机具和漏电安全保护系统不全的电器、机具。
6、严禁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物品,避免堕物伤人。
7、乙方按照江西省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现场,若乙方范围内工作达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结算单价按达不到优良标准的约定执行。
8、各种电动工具应保证有完好的防护罩,电线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护套线、花线,电线应架空,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电动工具要有专人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9、所有现场材料必须按规定分类整齐堆码,余材废料必须清捡,外架上不能堆码材料,掉至水平网、硬防护的材料必须按要求定期清理。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3、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及材料机具维修场所、修补孔洞所需的水泥砂石。
4、协助乙方解决进退场时的运输及吊装。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并做好相关工程资料以满足验收所需要。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及使用情况。
3、乙方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乙方工人偷盗甲方项目部或其他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罚款乙方1000~3000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甲方委派的一名水、电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协助与各方沟通及签证工作),其工资费用(工资6000元/月)由乙方负担(两年24个月),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回。
5、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起算两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所有水电材料须有正式完税发票(达到结算总额的50%以上)。
八、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工地或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赌博及斗殴,每次处罚1000~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油炉、液化汽等易燃易爆物品呢,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场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乙方应定期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及培训,并向甲方提供每次培训活动的专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6、乙方严禁聘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女工50周岁以上)的作业人员,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上班,并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九、违约
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6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5、乙方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的;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及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的;
6、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指挥调配的;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请假连续三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
十、其他
1、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在工程完成至正负零(基础)后七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主体封顶后七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0万。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2、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80元/工日、技工按120元/工日计算人工费,该费用当月进行结算,若甲方使用乙方材料应予以签证。
3、乙方每次进度款,须现场项目经理、预算、技术、质量、安全人员签字后以转账形式支付。
4、若甲方未能按时付清尾款,则欠款部分按银行同期利息补偿乙方。
5、本合同条款如有与甲方和业主方所签合同条款想矛盾(或冲突)之处,则按甲方和业主方所签合同条款内容执行(专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材料要求等)。
6、若因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可索赔工期及费用,乙方提供资料甲方协助配合。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争议解决方式参照甲方与业主所签合约。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