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三亚市路 小区 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已了解并自愿租用甲方该物业。该房屋情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装修情况 ,楼层/总楼层 ,朝向 , 电梯 。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元/月。
2.租赁期间,该房屋之物业管理费由 方承担,水、电费由 方承担。
3.租金为每 个月结算一次,乙方需在应缴租金当月 日前支付。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押金。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且乙方付清一切应付费用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无息退还。
五、签约信用和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屋具备出租条件,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无债权债务,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爱惜使用该房屋及附属家电家具等,保证该房屋到期原状交付,如乙方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为乙方自理;如有原装修和设施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造成该房屋和相邻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在乙方租赁期间,如发生地震、天灾等自然灾害对该房屋造成损害的,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给他人使用或改变用途。
5.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把该房屋交还给甲方,如继续承租,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退房,则甲方有权只退押金不退租金。
6.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交付滞纳金,无故拖欠租金达 天视为违约,并从押金中扣除。
7.甲乙双方交接时核对电表 度,水表 吨,煤气表 立方。此前项费用甲方在合同生效前结清,乙方已收到该房屋钥匙 套,共 把,水卡 张,电卡张,其他。
六、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三亚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向三亚市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结果或法院裁判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
附:物品清单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