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改造检修合同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一、改造检修设备:
名 称跨 度起升高度起重量
门吊(16T)9米8米16T
天车(10T)18.5米7米10T
单柱悬臂吊(1T)旋转半径8米2米1T
电动葫芦(3T)---9米3T
二、改造检修项目:
1、更换10T天车普通电动葫芦,改造为10T天车冶金专业电动葫芦;1T悬臂起重机普通电动葫芦,改造为2T冶金专业电动葫芦(冶金葫芦,最小起重量为2T)。
2、检修16T天车、10T天车、电动葫芦,如有更换配件,由甲方负责购买。
三、乙方负责以上设备的检修、改造,以及负责以上设备的检验、验收。甲方拿到设备检验合格证后,支付乙方剩余50%的款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剩余50%的款项。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首付50%,余款待检修、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有关费用:
(1)10T天车普通电动葫芦更换为冶金专业电动葫芦,费用为23000元。
(2)1T悬臂起重机普通电动葫芦更换为2T冶金专业电动葫芦,费用为9000元。
(3)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的检验费用为14000元。
(4)此次维修、改造发生的费用共计46000元(不含发票),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